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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则“多地烟草局规定三代血亲不得应聘”的消息冲上热搜。
据报道,山东烟草专卖局发布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要求,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系统的岗位。
不仅山东,江西、深圳、山西、青海等地烟草系统单位均提出类似回避要求。仔细研究不难发现,简单解读为烟草业“三代血亲不得应聘”并不准确。
首先,任职回避,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让系统内的职工子女报名录取。
除了像甘肃省烟草专卖局严格规定,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应聘同一机关岗位。在其他一些地方,如果基层职工子女在学历、专业等方面符合招录要求,并且有志于从事烟草行业,在经过常规的招聘流程后还是有机会“子承父业”。
其次,亲属任职回避主要涉及领导岗位。
这次引发热议的“三代血亲任职回避”,是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行业招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人〔2020〕131号)而来的。该文件的相关要求,一般理解为“家里有人担任领导岗位的,其三代血亲内任职的话必须回避该单位”并不为过。
第三,任职回避国家早有详尽的规定。
亲属任职回避的规定,并非最新举措。《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也早已出台。这些规定是为了防止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国有企业利益以及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确保领导人员能够客观、公正、合法地履行职责。
让所有人都能在透明的规则下平等就业,这在当下就业季中的确显得格外重要。
■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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