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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毕节一女子哭诉“我爷爷90岁去世后,已经下葬好几天了,三更半夜居然有人来“偷”尸,把我爷爷的这个棺材盖打开后,然后把我爷爷的尸体“偷”走了。”
当看到这件事的时候,笔者心中在咒骂“是哪个天杀”的会干出如此缺德的事来。一了解才知是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与殡改工作人员干的“好事”。这又是“土葬”还是“火葬”惹的祸,逝者已矣,本应“入土为安”,回归大自然的怀抱,却还要遭受如此大的侮辱,实在令人难以接受,老人老伴只能掩面哭泣。
事件一出引来网友的一片骂声。当地警方也就此事作出回应:“当地有殡葬改革政策,人死后必须火化,政府工作人员与殡改工作人员就把老人尸体拉去火化了。丧葬期间有和家属沟通过,但工作未做通。”
但这件事的重点已经不再是土葬还是火葬了,而是上升到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和知法犯法上。
一、不作为:现在下级政府依旧是按部就班,上级怎么说他就怎么做。对于上级文件精神的传达和教育根本就是浮于表面,发个通知广而告之就没下文了。人民群众根本无法理解和领悟。家属怎么可能立即接受所谓的改革。沟通过,家属没同意,就这样走了?没有持续跟进?
二、乱作为:只要是符合上级文件要求的事,往往都是一刀切,完全不考虑实际情况,完全不顾人民群众的诉求。改革的路注定是充满争议的,不可能一步到位。如此野蛮的执法,只会让人民凉了心。
三、知法犯法:未经家属允许,没有事先告知,没有合法手续和通告,就这样私自开棺,偷走死者尸体直接火化。这是政府执法部门能做出来的事?这是犯罪,不是执法。
当地政府应该好好反省反省,如何执行上级文件要求。政府要以人民的利益出发深入人民生活,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为民利民。而不是打着上级文件的旗号,任意妄为,这只会加剧官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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