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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反腐倡廉,国家一直都是非常重视的行动,彻查贪官,给予惩处。既可以保障国家的和谐发展,也能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绝对是一举两得的事。
6月23日,近几日反腐真给力,警界有11名官员被查,大快人心,让我们一起看看他们都是谁吧!
以下11人都是近几天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他们的手中都有很大的职权,在其工作范围内呼风唤雨,胡作非为。
第一位:恩施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田军
田军,出生于湖北五峰,他的履历显示,他曾就读于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侦察专业,并取得了华中师范大学的本科学历。之后,他在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鼓楼街派出所开始了他的警察生涯,并在几个公安分局派出所担任过不同职位,包括所长、副局长、政治部副主任和猇亭区公安分局局长。后来,他又先后担任了阳市市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直至2021年11月,他晋升为湖北省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和州公安局局长。
作为一个长期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田军对自己的工作性质了然于胸,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不应该做的,他本应以身作则,成为榜样,并起到带头的作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作为一名执法者,他却违背了自己的职责,触犯了法律,忘记了自己身上的警徽,染指了贪腐之风。现年53岁的他还有7年的工作时间,如果能认真履职,或许仍有机会再进一步发展。但现在,他却毁掉了一片美好的前途,被查处是罪有应得的。
第二位: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戴连先
戴连先的个人资料在网上并不多见,能找到的信息只有他曾担任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按理说,能够达到这个职位已经说明他是一个懂法的人,然而他却同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被查处,这着实让人心寒。
作为党委委员和纪委书记,戴连先本应以自己为榜样,严格要求自己,自律为民,为人民伸张正义。然而,他却背离了初衷,滥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贪污受贿。我建议组织对他进行严厉的制裁。身为纪委书记,竟然目中无党无民,只顾自己的私利,他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对于已经被查处的人,他们不仅会付出惨重的代价,也会给周围的人敲响警钟,提醒大家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按照自己的岗位来做合适的事情。作为公职人员,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公正。这些案例告诉我们,权力不能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而应当为促进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服务。
第三位:海南省白沙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许海斌
许海斌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担任过多个职务,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执法能力。作为一名年轻的领导干部,他本应以党的纪律和法律为准绳,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事。然而,他却背离初心使命,严重损害了党纪国法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这种行为是对党和人民的背叛,也令公职人员的廉洁形象受到质疑。
第四位: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蔡锦荣
蔡锦荣作为一名退休在即的公安干部,本应尽心尽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他拥有丰富的基层经验和优秀的工作能力,受到组织的培养和重用。然而,他却背离了党的宗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严重败坏了公职人员的形象。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纪国法,也损害了公安系统的声誉。
对于查处的违纪违法人员,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在任何岗位上,作为公职人员,都应该树立良好的榜样,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心,忠诚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是公职人员的底线,也是他们应尽的责任与使命。只有坚守廉洁原则,真正做到问心无愧,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第五位: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原九寨沟县公安局局长李恒春
他从一名普通的派出所干警做起,通过辛勤工作和不断学习,逐渐晋升为派出所科员,并参加了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函授学习。随后,他进入茂县公安局刑警队,从科员一步步晋升至副队长,甚至出任过凤仪镇派出所所长。2006年,他获得理县公安局局长的职位,2015年,又担任若尔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直至2021年1月,李恒春出任小金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可以说,李恒春在基层有着丰富的经验,还曾担任过政法委书记,理应明白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他明明已经拥有了如此好的职位和权力,却选择了走上贪腐之路。这些不义之举包括贪污受贿、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等,完全违背了公职人员应遵守的廉洁纪律和道德底线。
第六位:玉溪市公安局原二级高级警长严家顺
作为一名公安系统的高级警长,他长期以来在执法岗位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理应成为一名模范行为的代表。然而,他却陷入了利欲熏心的漩涡,沉迷于捞取个人财富的欲望。作为一名职位达到正处级别的公务员,他本可以靠着合法所得安度晚年,享受退休金和各项待遇,但他选择了以非法手段牟取私利。
我们不能容忍这样的腐败行为存在,对于他们的错误行为,应该予以严厉的制裁。这不仅是为了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更是为了起到一种警示和借鉴作用,让其他在职官员引以为戒。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提醒自己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警惕自身是否受到贪欲的诱惑。
李恒春和严家顺的错误行为是我们坚决不能容忍的,他们的反面教材告诉我们作为公职人员应该保持清正廉洁的品质,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只有坚守廉洁,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国家繁荣发展的伟大梦想。
第七位:广东省普宁市林业局原党组成员、普宁市公安局原森林分局局长杨钦发
他从基层做起,在公安系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然而,长期在权力之下,杨钦发没有守住廉洁底线,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非法收受财物。这种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也给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作为领导干部,他本应以身作则,做到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榜样,但他的错误行为让人深感唏嘘。
第八位: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原大队长林招智
林招智作为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也没有守住廉洁底线。他利用职务之便,贪图个人私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这种腐败行为既违背了公职人员的职责使命,也损害了公信力和群众的权益。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他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的底线。
作为公职人员,无论职位高低,都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每一个职务都有其对应的责任和权力范围,我们应明确自己的职责,不以权谋私,不触犯法律底线。廉洁从政是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只有坚守廉洁,才能在职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第九位: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蒋浩
蒋浩是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的一级高级警长,可谓是从基层一步一步走到现在的位置。他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经历了许多重要岗位的担任,展现了出色的能力和才干。
根据公开履历显示,蒋浩在19岁时就成为一名民警,非常年轻就进入了警察队伍,这在当时来说是相当不易的。他曾在不同的派出所和分局工作,从科员做起,一路晋升到南苑派出所所长,后来又在多个公安分局担任副局长和政委等职务。
2017年4月,蒋浩升任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局长,这显示了上级对他的极高信任。不到两年的时间,他又被提拔为鼓楼区政府副区长,兼任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局长,同时晋升为一级高级警长。
蒋浩在担任各个职位期间,非常注重廉洁和作风建设,经常召开会议,谈论如何关心基层工作以及廉洁从警的重要性。他在同事和下属眼中,是一个非常正能量、充满活力的局长。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蒋浩面具下的真相却是丑陋的。虽然他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他并没有珍惜自己的岗位和职责,利用职权从事违纪违法的行为。这次被查处,无疑对他本人而言是一次巨大的打击,也让人为他的堕落感到惋惜。
第十位:黑龙江省克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水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朱学志
朱学志曾任职于黑龙江省克东县公安局和水务局,担任过副局长、党委书记和局长等重要职位。他出身于当地,如果能够珍惜自己的权力和职责,并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相信当地的居民会对他倍加喜爱。
然而,可惜的是,朱学志并没有做到这一点。相反,他滥用组织赋予的权力,从事违纪违法的行为。这次被查处,对于当地居民而言,可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他们将拍手称赞,因为这意味着腐败行为得到了打击。
第十一位: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四级高级警长彭余宏
彭余宏是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的四级高级警长。他先后从事过教师和公安警察的职业,作为一名教师,他应该坚守高尚的情操,知耻明志,严守纪律,以身作则。然而,随着他职务和权力的增加,他的私欲开始膨胀,逐渐陷入贪污腐败的深渊,从而犯下了违纪违法的行为。
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职责和职位来履行相应的责任。对于彭余宏这样的警察来说,他应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然而,他却选择了背离职责、违法乱纪的道路,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总结:
这些反腐警醒着我们:在社会各个领域,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度的职业操守,再好的人也会一步步走向沉沦。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道德标准,牢记对国家、人民的责任与使命,做一个清正廉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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