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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妻子发生家庭矛盾后 ,男子泼汽油纵火,致4人被烧伤。11月3日,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该案起诉书。
九派新闻了解到,耿某甲,男,1984年出生,中专文化,群众,无业,户籍所在地山西省阳泉市城区。
耿某甲因与其妻子周某甲发生家庭矛盾,其欲报复妻子,于2023年1月22日11时许携带一壶汽油到周某甲居住的家中,进门即将汽油泼洒在地面上,后用打火机点燃,并引发火灾。
造成当时在房间内的周某甲、耿某乙、郝某某及周某乙四人不同程度的烧伤,房屋内财物损毁,危及公共安全。
经鉴定,周某甲、郝某某之损伤为轻伤二级。据统计,本案直接财产损失共计134733元。
检方认为,耿某甲采用点燃汽油的方式在小区楼房内放火,危害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耿某甲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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