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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村干部不雅视频的热度还没消退,江苏盐城一女子的遭遇再次在网上传播;这位女士逛街途中看到一条可爱的宠物狗,便向前去抚摸。
刚开始,这条宠物狗还挺温和,但是突然发怒,直接扑倒了这位女士撕咬,被随后赶来的狗主人制止。
但是该女子伤势不轻,面临毁容风险,狗主人面临巨额的赔偿责任。
事件回顾
事情发生在10月6日,也就是节假日的最后一天,根据视频显示,一对母女慢慢的进入到视频范围内,女士撑着伞,准备进入一家店。
但是这位女士很快被店门口的一整条宠物狗所吸引,逐渐慢下脚步,走到小狗的跟前,开始蹲下进行抚摸。
这只小狗形态可掬,非常耐看,尽管十分警惕这位陌生女士的抚摸,但是刚开始并没有任何反应,还抬起头摇起来了尾巴,看起来应该十分享受这位女士的爱抚。
这条狗的反应,也让这位女士认为它应该十分温顺,这位女士的女儿也顺势蹲下看着自己的母亲与小狗互动交流。
这位女士开始放松了对这条狗的警惕,动作开始大了起来,不但抚摸它的毛发,顺势开始抚摸它的耳朵。
令人想不到的是,看起来很温顺的宠物狗,开始变得暴躁起来,一下子将这位女士扑倒在地开始撕咬;尤其是脸部,受到这条狗的猛烈攻击。
还好这位女士的女儿反应比较快,没有被波及到,否则小孩也要被咬伤。
还好,周边的人比较多,迅速赶过来将该女子救下,否则后果更加难以想象。
造成的后果
尽管这条宠物狗看起来不太大,但是给这位女士造成的伤害可不小,这位女士脸上都是血,多处伤口都比较深,需要多次的手术才能进行修复。
除此外,这位女士的还将面临着毁容的沉重打击,她的脸部一定会出现明显的伤疤。这对于爱美的年轻女士来讲,更是肉体和心灵上的双重伤害。
如果将女仔脸上的伤痕全部处理好,费用也将是非常昂贵的。
对此,网友的评论不一
拴绳也没用,这女的自己凑上去逗狗的,店家遇着她真是倒霉;
根据侵权责任法,双方都有责任!先说受害人绿衣女士,她连同自己的女儿具有抚摸(挑逗)松狮犬的行为(尽管是出于善意的爱抚),有错在先;狗主人未用牵引绳约束松狮犬,违反了当地犬只管理规定,也要负责!!最终,双方协商解决这起不该发生的悲剧!!!!
人家在家门口好好的趴着,结果来了两个陌生人调戏自己,伞一遮下来狗子会感觉生命受到威胁,不咬你才怪了。就像你前排坐了个光头,你越看越喜欢,看就算了,结果你还上手,看人家揍你不。狗最早就是看门守户的,现在的女人真当所有狗都是玩具了吗?
责任如何划分
狗主人对于自己的宠物狗造成人员伤害一事并没有逃避责任,表示愿意承担这位女士的医药费,尽管是高额的数字,但是狗主人的表态,也确实令网友称赞。
但是责任真的该全部让狗主人承担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宠物规定,在公共场所,所有人必须保证宠物对周遭没有伤害,对于大型犬类,还要求必须有牵引绳。
宠物给别人造成的伤害的,宠物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在本次事件中,尽管狗主人并未按照要求将自己的宠物狗用绳牵引,但是明眼人都知道,这位女士有过错在先。
如果这位女士没有近距离接触这条宠物狗,根本不会发生被咬事件;根据周围邻居的反馈,这条狗平时很温顺,从来没有发生过攻击人的事情;
可能是这位女士的伞让宠物狗感受到了危险,为了自身的安全,先发制人,才将这位女士扑倒在地。
还有许多网友表示,这个损失不该由狗主人承担,他纯粹是无辜躺枪,真是十分的冤屈。
写在最后
随着狗主人的表示承担医药费的承诺,似乎事件不再会有纠纷;但是面对着目前还不知道具体多少的费用,狗主人是否能真的兑现对诺或者是否能都负担的起,都还是未知数;
但是,全部让狗主人来承担,似乎也有点说不过去,毕竟有错在先的是这位受伤的女士。
本来狗狗就是会咬人的动物,但这狗没有主动攻击行人,这起事件首先是母女近距离接触,不但抹还给狗狗打伞挑衅而为,她应负此要责任。
我认为狗主人不应该赔偿,是你招惹人家的狗,狗也算是自我防卫,就好比你莫名其妙去摸一个陌生人一样看会不会被打。
您认为到底谁该承担责任呢?欢迎评论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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