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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地铁6号线】事件中主角:
被打女孩21的“甘某”
打人妇女49岁“熊某”
熊母23岁的儿子
还有本次事件中视频拍摄者“罗先生”
被打女孩甘某伤情鉴定出来以后,罗先生的证词也会对本案起到关键作用。目前被打女孩甘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由于伤口远比想象的要大,所以需要缝合,医院医生表示:“如果伤口长度超过一厘米,考虑到伤口愈合速度,以及康复后是否会留下疤痕,通常医生会建议通过缝针的方式进行治疗,这样可以加速伤口的愈合时间,也会尽量不留下疤痕”。
而根据法律顾问分析: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或轻伤以上,且女孩甘某头部留下疤痕,首先打人的熊母就涉嫌故意伤害罪,毁容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然而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被打女孩甘某的父母也表示:“我们已经联系到现场目击证人“罗某”,希望到时候他能出面作证,我们将通过司法程序,追究打人妇女熊某的全部责任,我们不要任何赔偿,不接受和解,就是要为女儿讨回公道,她们实在太欺负人了”,而罗某也表示:“如果有需要,我会出面作证”。
那天和甘某相约见面的朋友也在网上发声说:“7月15号下午6点左右,我和朋友甘某约好在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某车厢里面,结果找了半天也没看见彼此,然后就微信联系说让她拍下车厢号然后去找她汇合”随后甘某朋友又把她和甘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发到了网上,聊天记录显示两个人约好在地铁碰面然后一起逛街,于是就互拍车厢号准备相聚。
朋友问:“你在哪个车厢”
甘某回答:“我拍给你,努力对焦中,车厢号被挡住了”
朋友:“哈哈哈…笑死我了,看到了,门口见”
随后甘某给朋友发过去的照片就成了熊母口中的“偷拍照”,当时熊母儿子站的位置正好挡住了车厢号,甘某对着车厢号的方向拍了半天才勉强拍到车厢号码,也就是这个过程让熊母以为甘某在偷拍她儿子。
熊母:“你为什么偷拍我儿子”
甘某:“我没拍他,我在拍车厢号”
熊母不由分说伸手抢下女孩手机开始查看相册,结果还真被她“找到”,是一张她儿子手拉着车厢吊环的照片。
然后怒斥道:“这是什么?还说没偷拍”
甘某赶忙夺回手机道:“你儿子长的很帅么,我偷拍他,我是在拍车厢号,正好被你儿子手挡住了,才把他手拍进去了”
应该就是“你儿子长的帅吗?”这句话激怒了熊母,伸手便打向甘某,甘某挥手挡了过去,紧接着熊母又拿手中水杯砸向甘某,这一次甘某没能幸运的躲过去,水杯正好砸在甘某头上,鲜血瞬间留下脸颊,熊女儿子见母亲把人打伤了,赶紧横在俩人中间,一边拿纸巾忙女孩擦血一边替母亲道歉,但是另一只手一直抓着女孩胳膊,明显看得出来他在试图阻止女孩靠近母亲。
甘某被突如其来的暴击打懵了,哭着争辩道:“我又没有偷拍你儿子,我拍的是车厢号,你干嘛打人”,熊母依旧嚣张怒吼:“拍手也不行,谁让你不好好说话,老子就是要教训你”这时候甘某头部的血已经流到了胸口,女孩委屈道:“我都被你打出血了,你打人还有理了”。
这期间车厢围观者中一位罗姓男子把整个过程都拍了下来
还有一些人七七八八的说着:“太欺负人了,再怎么也不能下手这么重,女孩头都被她打破了”期间有人看女孩受伤开始打电话报警,女孩也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地铁工作人员和警察纷纷赶到,把女孩送去医院,熊母和儿子被带走询问,警方经过调查,熊女确实冤枉了女孩,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
熊母到了派出所得知是自己错怪女孩后,立马没有了当时的嚣张气焰,并表示可以赔偿女孩20000元做为医疗费和精神补偿,而被打女孩的家人则表示:“我们一分钱都不要,一定要走法律程序,给女儿讨个公道,如果女儿伤情严重留下后遗症或者伤疤,一定要把施暴者送进监狱,让她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主持公道”。
这也怨不得别人,49岁的熊母作为已近“天命之年”的人,做事竟然还如此莽撞
这让身边看到这一幕的儿子又情何以堪,尽管男孩知道自己母亲做的不对,可还是在第一时间把两个人隔开,刻意阻挡甘某靠近自己母亲,这是为人子应该做的,无可厚非,只是这个母亲究竟给儿子做了什么榜样。
事后有网友说:“甘某如果当时不说出那句你儿子长的帅么?我拍他,熊母也不会动手打人”,笔者倒不这么认为,那句话只不过是一个导火索,不说那句话,其它话同样也能成为导致熊母动手的导火索,根本原因还是在熊母那里,首先冤枉别人,动手抢人家手机翻看相册,发现自己错了被对方反驳,觉得脸上过意不去,继而恼羞成怒出手伤人。
结语
这样的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才能以儆效尤,不能让这种不正之风在当下的文明法治社会肆意蔓延,还百姓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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