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某1997年10月出生,临沂兰陵(苍山)人,小学文化,据其继父说,刘某的母亲李某(1980年出生)2009年因“拐卖人口罪”入狱,其父2011年因“抢劫罪、强奸罪”入狱,父母入狱后,年仅14岁的刘某被迫从事卖淫时,被时年54岁左右的胡某包养,同年认识了陈某,并于2012年7月生育一孩,不知道亲生父亲是谁,便落户到陈某名下,2013年刘某母亲出狱,2016年4月刘某认识了做售票员的卜某并定亲,2017年4月生育二孩,同年10月结婚,2020年5月离婚,2021年2月刘某涉嫌诈骗罪被公诉,2023年7月刘某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这份判决书的被害人胡某是兰陵某村支书。胡某和刘某具体是什么时间什么方式认识的,双方究竟是什么关系,说法不一致。
刘某说是在卖淫时认识的。其母亲说刘某是在2012年被54岁的胡某包养了。胡某说是2016年五六月份吃饭认识的,两人一共发生过三次性关系,都是刘某主动提出的。刘某辩护律师称双方是包养关系。
刘某母亲的举报信称他们家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这恐怕很难让人信服,母亲拐卖人口、父亲抢劫、刘某卖淫、被包养、诈骗,却说成没做伤天害理的事,这有点突兀…
当然,有些事是最受关注和需要落实清楚的:
1、刘某和胡某具体是哪一年怎么认识的,当时刘某是否未满十四周岁?
2、为什么胡某的口供均是刘某成年后的,法院认定两人认识的时间是2016年秋,转账记录是2016年1月,前后是否矛盾?
3、刘某的第一个孩子到底是谁的?怀孕时是否未满14周岁?
4、胡某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