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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襄阳高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开展高速公路夏季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14时25分,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鄂E牌照的小型汽车存在超速违法行为,执勤民警迅速在呼北高速寺坪服务区对该车进行布控拦截。14时53分,嫌疑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告知驾车男子蔡某存在超速违法行为后,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然而此时蔡某却显得既焦虑又紧张,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种种迹象表明,蔡某可能还有其他问题,民警立即对车辆和驾驶员信息进行核查。
经查询得知,蔡某系宜昌人,因特殊原因,忘了审证,导致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在重新考取驾驶证的过程中,又因工作繁忙,只考取了科目一,尚未取得驾驶证,他也知道驾驶证被注销不能开车,平常都是家人或朋友驾车。
7月12日晚,蔡某接到同学谢某妻子打来的电话,得知谢某身患疾病,想去看望一下,在没有找到合适驾驶员的情况下,便心存侥幸,于7月13日自己开车从三峡机场收费站上高速前往十堰房县,没想到因车辆超速在寺坪服务区被高速民警逮个正着。
民警对蔡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讲明超速、无证驾驶的严重危险性,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200元的处罚。
襄阳高警提示,无证驾驶和超速行驶危害极大,切不可心存侥幸,害人害己。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遵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记者:徐辉 通讯员:张占波、张冰峰
编辑:王晓|校对:杨霞
审核:蔡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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