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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吴某,一位才刚接触此产业的代孕妈妈,就碰上了件麻烦事——被客户“退单”了。
肚中三个月大已成形的孩子,却完全与自己毫无基因关系,她纠结万分。可几年后,吴某与自己亲自生下的孩子却在法庭上面对面,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这起案件从头追溯,在金钱、情感与法律的天平上,法院该如何定夺?吴某的要求会得到满足吗?本文将深入为大家解读!
代孕,作为现代一种辅助的生育手段,在我国被明令禁止。规定是规定,但无法完全规制,这条黑色产业仍在无数角落里暗自运行。
金钱与肉体的交易,风险大、多纠纷,架不住传统社会传宗接代思想的束缚以及对金钱的渴求,不少女子走上了这条充满未知的道路。
可当这笔交易遇上突发中止,需要交易双方分别作出赔偿吗?当代孕产业出现纠纷,孩子不是商品,代孕方能够擅自主张生下孩子并被认定为孩子的亲属吗?
【案例摘要】
一. 经济窘迫,因契机迈上非法代孕路
在几年前,长期体力劳动的吴某勤勤恳恳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每天打着零工干些杂活。不料“屋漏偏逢连夜雨”,一次意外的工伤——腰椎骨折,切断了她赖以谋生的经济来源。长期离异的她孤身一人,开始寻觅另外的谋生之道。
“生一个孩子轻松到手十几万。”碰巧听闻一位中介这样说,如此巨额的数目不禁让吴某陷入了遐想。回忆自己与前夫的第一个孩子,生育、生产的苦也都体验过了,更不用说怀胎十月净赚十几万的买卖。
于是,她联系上上海某代孕公司,通过中介接下了一个17万的单子,经过一系列的孕前检查,她开始了第一单生意,殊不知迈入这个黑暗中未知领域的自己,将经历什么……
二. 代孕中途遭“退单”,她毅然生女又千里寻亲
接受胚胎移植后,她也静下心养胎,想象着肚中的孩子慢慢成型、变大再呱呱坠地的场景。代孕产业中最大的情感阻碍,往往是代孕方女子对肚中孩子慢慢积蓄了越来越多的情感与爱意。
怀孕已经三月,吴某不知道的是,自己在怀孕过程中与外界的接触,竟让自己染上了梅毒。而这个结果,在孕期的照常检查中摊在了众人面前。
梅毒阳性的检验数据和孩子疑似性别女的双重结果,让客户方充满消极的情绪。
于是,吴某被干脆的“退单”了,与此同时,负责联系的中介也督促她前去打胎,只为提早中止交易。原先十几万的交易金额也缩水到了一万三。
一切猝不及防的变故让吴某惶惶不知所措。
可这几个月下来,吴某已与腹中胎儿有了更为紧密的牵连,要打胎竟多是不舍。在细节了解了女性梅毒有关孕妇的治疗后,她下定决心,回到成都老家生产。“她已经会动了”,吴某的怜惜之情在采访中显露。
因孕期入院时是以客户妻子的身份信息许某某登记,女儿出生时,出生证明上的母亲也仍旧是许某某的名字。
考虑到本就和孩子的血缘父母没有了交易关系,吴某在生育后因生活拮据,就将女儿的出生证非法售卖。生下来的女孩,吴某给她取了小名——可可。
怀孕期间,吴某通过他人的介绍,认识了自己现在的丈夫王某。
王某曾离婚两次,却没有孩子,对于可可的存在完全不介意。考虑到仅凭自己的力量完全无法抚养一个孩子长大,在可可诞生后半年,吴某便与王某结了婚。
虽然王某受教育程度低也身材不高大,但丈夫与婆婆对可可的疼爱也让吴某安下心来。
可没有了出生证明的孩子,也就没有了国家法律保护。即使吴某想要为孩子办理收养登记,也因为是代孕的情况不符合程序,民政局也一直没有准许自己的申请。
更何况因为亲生父母的原因,非亲非故的“母亲”和“女儿”依旧是尴尬的情况。
3岁的可可因与吴某无亲子关系和有效的出生证明,一度陷入上户困难的境地。在2020年,吴某开始了新的争取。
她一人北上,靠着“孩子亲生父亲是内蒙古人”的信息为可可寻找生父。仅仅凭着对方姓名、家庭简况和旧户籍地址,靠着一人的力量很难实现。
但因事件也关乎较大的个人隐私,且双方可能存在有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也恕不能帮上忙。
后续通过媒体的帮助,女孩的生父终于现身,也承认了自己几年前的所作所为。在震惊吴某生下了孩子之余,他也表示愿意协助女孩正式落户。当然,这些都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落户手续流程和法律责任。
可仍旧有一根刺久久扎在吴女士的心中——户口本上的“与户主关系”一栏,“非亲属”字样一直未变。她也不愿在女儿长大后了解其中曲折,导致无法挽回的隔阂。
三. 母女法庭对峙,罕见官司能否剔除心中深刺
为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自己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吴某四方咨询律师,希望自己能申请成为女儿的监护人。
可因为情况特殊,且案件双方存在基于代孕前提的特殊亲子关系,大部分律所不接受吴女士的委托。最终,上海明月家事法团队一名律师高明月接下了这件特殊的案子。
他认为,这种社会问题虽少见但存在,解决这件案子也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并且亲眼目睹了可可和吴某亲密无间的关系,他决心为她们争取一次。
在法官的帮助下,律师相关团队调取了这位母亲生产的全部原始病历内容,并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其中的签名、指纹等进行鉴定,确定了吴某是可可的分娩母亲。
因“申请确定监护人”这条途径仍旧存在众多阻碍,比如被告人对象是谁、出生证已被贩卖……吴某转换了思路,鉴于自己已确认是孩子的分娩母亲,相对之下发起“确认亲子关系”诉讼的成功率将更大。
《民法典》第1073条有相关规定,父亲或母亲,或者成年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同时,无出生证的情况下法律协助也多采用此途径进行亲子关系的确认。这下,可可被生养自己的母亲告上了法庭。2022年11月2日,法院正式受理立案。
作为起诉方的吴某究竟会收到怎么样的法院判定结果?是血缘父母一方占据高地,还是分娩一方拥有绝对的优势?孩子终究需要皈依家庭,在多方关联者的协助下,且看法律层面究竟是何说法。
【以案释法】
一. 孩子优先,究竟如何判定亲子关系?
针对代孕关系产生的养母和孩子的亲自确认虽无对应法律规定,但“分娩者为母”的原则始终存在。不过因无出生证,此快捷通道也很难走通。
根据《民法典》中“未成年人利益最优原则”以及遵循”子女最佳利益“,再综合考虑可可目前的条件:
血缘方父母无争取意向,也和孩子无共同生活和抚养经历,而代孕分娩母亲长期争取亲子关系,也具有抚养经历,法院大概率会判定确认原被告双方的亲子关系。
当然,一些律师持有另外的看法,觉得不需要复杂的庭审流程,可经过法院报送公安部门,将户籍修改完善。
无论如何,大家的出发点都是希望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好的归宿,获得更好的成长环境。
代孕的儿童也是具有法律保护的,《民法典》第1071条就明确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二. 吴某以及血缘父母该判何罪?
首先从事件主人公吴某,代孕母亲说起。
吴某因代孕、买卖出生证等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八十条,《民法典》第八条相关法律法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以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她的一系列行为是违法并构成犯罪的。
其次,针对女孩的血缘父母以及合作的代孕公司和医院,可能涉嫌遗弃罪(父母)和我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中包括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政府会对应的给予警告和3万元以下罚款,并判处有关责任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究至此,对于代孕的危害风险、处罚你是否有了更深的了解?你是否愿意加入抵制代孕的队伍之中,为清肃社会不良风气贡献自己的力量?对于此案件,你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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