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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质疑一下。
关于扬州被警察强奸一事,不谈她的一些照片有从事特殊职业的嫌疑,也不说警察的话雷不雷人,只说说涉事女子表达中的一些异常,试着捋一下。
一
仔细看了一下,该女子在微博上称她被扬州蒋王派出所一警察强奸,随后跟蒋王派出所沟通的全过程,种种口述细节,但是一个证据都没有。
为什么?
二
特别有意思的是,作为她指控的背景事件:被强奸案,她是一句都没有交代。
就那么一句“我在扬州市被蒋王派出所强奸,事后,我报了警”,结束了交代。
那么,这里就存在一些问题了:
1.在什么情况下被强奸,地点在哪里?她在叙述中说到“警察反复问她:“为什么冬天穿那么多的衣服下还能被侵犯”。
是不是可以推测她说的强奸地点在室外?警方不会糊涂到,事发地点在空调房间,还去问这么个问题,这里面一定有一个逻辑问题。
2.当时的情况是怎样的?有没有其他在场人员?
3.最重要的是“事后”,是强奸发生后什么时间?有没有被强奸的证据,比如精液啊短裤啊什么的?还是很多天过去了,突然心情不好了,我要报警了?
三
有一个细节:她说到她到派出所报案做笔录时,派出所让她跟王警官单独相处,以及后来派出长说的话:你这么搞下去,他就毁了,丢了工作没有家庭了,你忍心吗?
可不可以推测,派出所了解到她报警的强奸事件,是一个临界事件,也就是很难认定是强奸?所以他们作为同事的处理方式,首先让王警官单独跟她沟通,看一看能不能和解。
但是,派出所所长被她这么一说,这会估计慌了,有可能因为这个部分,要栽进去!
当该女子执意不接受和解时,才正式进入笔录。
她说,6月27日警方告诉她的处罚结果:王警官调职降职,但是没有按强奸来处理,理由是反抗不激烈,没有皮外伤。
这里的处罚结果会不会有可能采信了王警官的一部分证词和证据?也就是说,她说的和她提供的证据压根就不是强奸罪。
另外,这个处罚,事情出来之后就有了,并不是该女子说的昨天才给出的,她自己也说,她被父母接回家以后,就没再过问这个事情了,有没有可能警方早就通知她父母了,如她自己所说,父母怕刺激她,没跟她说?
所以,今天她又说她妈妈被“公关了”,跟她要反目成仇了,要她删帖。
四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她说的很多说法都是她自己猜推测和猜想的。
1.警方安排她在酒店休息,她自己也说,自己是抑郁症,不能断药,所以自己当时处在临近发作状态,派出所安排三名女警一名男警看着她,因为她是抑郁症患者,防止她自杀,这个点应该没有问题。但是该女子说,“他们盯着我”。
2.家属到酒店以后,警方很热情,买水果,安排住宿吃饭,这个是不是说警方做的到位,因为是自己单位的人把人家女儿给“强奸”了嘛,这么做无可厚非,但是该女子说,比对我客气多了,是“截然不同的态度”。
3.说到警方的调查她前男友的问题时,其他问题没有提,专门提到什么发生关系谁主动、事后有没给钱等,但其实完全有可能这只是一部分问题之一,对此,她的判断是“警察试图证明她是性工作者,否定她的指控”。
五
最后,特别可怕的是,事情过去一年多了,一大清早,接到曾经接手案子的一位抑郁症当事人大哭打来的电话,被问了一个带有诅咒性质的问题:
假如你家孩子被人强奸了,你会觉得你家孩子毁了强奸的那个人吗?
估计警察第一感觉是,这人是不是抑郁症发作了,所以就问她:你最近吃药了没?
并没好气地回了她一句:
不好意思,我家男孩子,不会被性侵。
意思是,跟我什么关系吧,话不是我说的,事不是我做的,这么诅咒我,有意思吗?!
实话说,特别理解这位警察说的话,被骚扰就算了,还被诅咒了。
原来雷人的是她!
坐等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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