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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2天前,山东东营发生了一起“丈夫在大马路上撞死妻子,并碾压多次”的恶性事件,想想都让人觉得男子太狠心了,怎么能下得去手!
但就在这起恶性事件发生不到仅仅一天,又有一起类似的交通恶性事件重现于世:
6月28日,浙江宁波发生了一起恶劣的交通事故:1名男子被活活撞死。
38岁女子驾驶一辆奔驰车撞死另一名男司机后,立马弃车逃跑,目前嫌犯已被抓获。
随着网络发酵,这件事立马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是啥原因导致的她会伤害一名无辜路人?一定要严惩,这就是故意杀人罪,绝对不能放过她。
那么汪某和黄某之间到底存在什么纠葛?汪某的作案动机又是什么?为何要在撞死人后弃车逃跑呢?是激情杀人?还是有预谋作案呢?
根据网友透露的消息,汪某和黄某本是素不相识的路人,但就在6月28日,汪某开车出去办事,途经一路段时,与黄某的车突然发生了碰撞。
但这起事故的责任方具体是谁,就不得而知了……
另外,当地网友也透露,事发后汪某并没有跑多远,人依然是在江北,所以,根据警方的仔细排查,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就逮住了她。
但令人疑惑的是,她的作案动机到底是什么?车和车发生碰撞,本来是一次小意外,叫交警和保险公司就好,怎么会闹到撞死人的地步呢?
很多人不知道江北区在哪里,江北区属于浙江省宁波市,据悉,触发这次撞人的原因是骂人,被害人被撞下车后,对着汪某就是一顿破口大骂,汪某气不过,就和他理论,奈何口拙,根本就说过对方!
而且也有网友证明确实是发生了争执,才开车撞被害人的,但最后却撞死了路人……
又有一网友说女司机确实撞死了路人,这就有点古怪了,警方通报明明没有写有其他人员的伤亡,而是说死者只有一个人,就是黄某啊,我们还是要相信官方通告,谣言止于智者。
现在基本家家户户都有车,车已经成为现代人的必须品之一了,但开车上路,难免会发生点小意外,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无非就是给交警打电话处理,就算是碰到撞了人的情况,也是赶紧第一时间把人送到医院,如果碰到撞死人的情况,那我们会立马报警,绝对不会逃跑的。
这就让我想起了“药家鑫撞人案”,他深夜开车路上撞到了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但他的做法并不是第一时间把女子送到医院,而是拿着着随身携带的刀,下车走向女子,残忍的连捅女子8刀,直到其丧命……
我依稀记得他在法庭上说,他这样做的理由竟然是“农村人太难缠,害怕这个人因为这件事讹上我家”,这种说法简直可笑至极,哪个城里人往上倒三辈,祖上哪个不是农村人?
农村人并不难缠,相反农村的人真的很善良,他们勤劳、勇敢,有一颗质朴纯洁的心。
反观这两件事的性质其实差不多,根据我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等待汪某的必定是七年之久的牢狱之灾,这起血淋淋的事故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只有守法才能平安,平安才能回家,希望以后大家碰到交通事故时,一定要冷静对待,及时给交警同志打电话,千万不要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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