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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来帮忙#
文|冯律讲法
文章由冯律讲法头条首发
<hr>在四川南充,有一妇女离奇身亡,现场惨不忍睹,她的父亲坚持二十多年不下葬,只为坚持查明真相!
人们常说“人生于五土,死而有息,必葬于土中”,这位老父亲打破了这一陈规旧习,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老人离奇行为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呢?
女儿离奇死亡
九十年代的农村家庭生活模式大多十分相似,丈夫在外打工,媳妇儿负责留在家里照顾一家老小,我们今天故事的主人公唐德清的家里也是如此。
唐德清和丈夫刘永是四川省南充营山县的一对小夫妻,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妻子则在家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
然而,1998年10月底的一件事彻底打破了这平静又美好的生活。当晚,唐德清的邻居杨碧珍被一阵激烈的敲门声吵醒。
开门一看,竟是村干部杨建春,他一脸惊恐,完全没有了平日里的镇定。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哆哆嗦嗦地冒出几个字:“唐德清死了。”
这一句话让原本睡眼惺忪的杨碧珍彻底清醒了,他连忙叫醒公公,一起去唐德清家查看,可即使做好了完全的心理准备,眼前的一幕还是让她忍不住尖叫了起来。
几人一走进唐德清的屋子,就看到唐德清趴在地上,脑袋枕在一个装满粮食的架子上,身下隐约有些许粪便溢出,身上衣衫不整,脖子处有明显伤痕。画面十分诡异,让人背后凉飕飕的。
杨碧珍和公公王全生吓得赶紧打电话叫警察,村里本来就小,一听说这事儿,周围邻居也连忙赶到唐德清家,不一会儿就把唐德清家里挤满了。杨碧珍只好把一直在旁边大哭的唐家小女儿抱走。
民警到达后立即对案发现场进行了搜查,随即在唐德清身边找到一瓶开了盖的农药和一份被撕毁的信件,那是一封唐德清亲笔书写的“遗书”。
在对尸体进行解剖和一系列调查之后,警察立马把锁定了首先看到案发现场的杨建春带到了警局,进行审讯。
很快,女儿去世的消息就传到了父亲唐书全耳朵里,他悲痛地看着女儿的尸体,隐约觉得:女儿很可能是被人奸杀的。
一方面,女儿不可能自杀。女儿和女婿虽然说不上多有钱,却也完全没有经济压力,女婿在外打工,寄回来的生活费也完全够用。虽说两地分居,可小夫妻的感情还是很好的,两个孩子更是乖巧可爱。
唐德清的不少街坊邻居也对唐德清自杀表示怀疑。因为唐德清是个特别乐观的人,每天都笑嘻嘻地,见人就打招呼,不久之前还说要在出事那天出去赶集呢。
另一方面,警方在女儿身上发现了男人的精液,还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些男人的短发和烟头。
女婿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家,女儿是长发又不抽烟,案发现场一定还有另一个人在,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
调查真相
于是,唐书全十分怀疑第一个发现女儿死亡的人——杨建春。唐书全立刻向公安机关提起上诉,他相信公安机关一定会对嫌疑人进行惩罚,给自己和女儿一个交代。
可是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却大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那就是调查结果显示:唐德清不是死于他杀,而是自己服毒自尽的,跟村干部杨建春一点关系都没有。对于这样的结果,唐书全肯定是不能接受的,所以他再次提起上诉。
唐书全找到了协助法医一同完成尸检工作的村医刘小初,了解到了当初尸检报告的详细情况。
当时法医的尸检记录是这样写的:“喉管部位是完好的,没有断裂痕迹,胃里也是雪白的,并没有闻到农药味。”既然都说了胃里没有农药味,怎么就能确定女儿是服毒自杀呢?
可是无论唐书全再怎么上诉,拿出怎样的证据,判决结果都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的女儿唐德清是自杀身亡。
过了没几天,唐书全亲自去找了杨建春。没想到杨建春竟然直接承认了,他表示自己跟唐德清的确有过一夜情,而且卧室内的男性体液、头发和烟头,也全都属于他。
不过并不存在什么奸杀,因为她与死者本就是情人关系,死者也的确是自杀身亡。
根据杨建春的叙述,唐德清与丈夫长年两地分居,难免寂寞难耐。唐德清年轻漂亮,杨建春也很精神,时间久了就产生了一些别样的情愫。
当天晚上唐德清主动邀请杨建春到自己家里一起聊天。可聊天之后,按捺不住内心的骚动,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关系,不过这一切都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不存在强迫。
可到了凌晨,唐德清突然拿出一瓶农药,对着杨建春就是一饮而尽。而在她的身边放着一封最后的信。
这可吓坏了一旁的杨建春,蒙了一会儿后,他赶紧拿肥皂水给唐德清灌了下去,在这个过程中,杨建春有几次无奈掐住了唐德清的脖子,并留下了伤痕。
不过唐德清喝下去的农药太多了,这点肥皂水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过了没一会儿,唐德清就死了。于是杨建春赶忙敲开了邻居家的门。
杨建春的话看似有理有据,可唐书全还是不相信。他的女婿是个好人,女儿也是个外向的姑娘,两人的感情在村子里也是出了名的,他怎么可能和杨建春有一腿?
双方各执一词,大家都没有确凿的证据。而当时在场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她的小女儿刘蓉。
唯一人证
小女儿刘蓉在凶案现场嚎啕大哭,被一个邻居给带走了,对于那天晚上的事情,刘蓉告诉警方,她在睡觉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杨建春是如何潜入她的家中的,也没有注意到他对自己的妈妈做了什么。
等刘蓉睡醒起来后,母亲已经是大家进来时看到的样子,而杨建春则穿着自己父亲的衣服坐在母亲旁边。她非常害怕,完全不知道做什么,只知道哭。
奇怪的是,第二天晚上杨建春又到自己家里来了。过了一会儿,刘蓉就听到他和母亲吵了起来,随后又打起来了,自己当时年纪小只好躲到旁边哭。
刘蓉说自己曾经见过杨建春掐住自己妈妈的喉咙,然后将自己妈妈的衣服脱光,最后还给妈妈喂了一些东西,等自己长大了,才知道自己的妈妈被强奸了。
如今,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刘蓉完全推翻了小时候的那一套言论。她说母亲曾在案发前一天见过杨建春,两人好像还有一些经济纠纷,并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当被问及为什么前后两次的言论差别那么大时,刘蓉表示自己当时根本就不是那么说的,只是民警认为她还是个孩子,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愿,所以虚构了卷宗里的内容。
由此可见,唐书全的一切怀疑都是有理有据的,就连村民们都不相信杨建春的解释,可无奈警方的调查结果就是如此。
杨建春的反应也很有意思,事发之后,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当地村支部希望杨建春与唐书全能私下解决这件事,达成了和解。
杨建春更是拿出了八千元补偿给唐书全。八千元在那个万元户都不多的年代真的可以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更何况还是在一个经济落后的小山村。
唐书全收下了那笔钱,但并未签署和解协议,仍旧是将矛头指向杨建春。有趣的是,杨建春也没有签字,而是离开家乡去了外地打工。
唐书全下定决心,只要女儿的死因一天没查明白,就绝不会让女儿含冤入土!为了防止别人来偷,他专门为女儿打了一口棺材放在家里,还在屋外搭了个十分简陋的塑料棚住在这里守着。
晚上,唐书全就点根蜡烛待在里面,随身带一把斧头,还养了一条狗陪自己。有很多人劝他,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让女儿尽快入土为安吧。
最开始,邻居都对这家人的遭遇表示同情。可人死了这么多年都不下葬,甚至尸体还没腐烂,这多少都有些瘆人。尤其是离他家只有二十几米远的王全生家,更是闹心。
起初,村里人还是绕路走,可时间一久实在是受不了了。大家只好搬离这里,重新找地方盖房子,离他们家远远的。
二十几年来,唐书全一直守在女儿尸体旁边,他的故事也被许多媒体得知,许多记者专门过来采访他,而他的女儿唐德清早已变成了一具干尸。
24年过去了,尽管调查结果从来没有变过,可唐书全依旧没有放弃希望。他相信总有一天能查明真相还女儿一个公道,也一定会有让女儿入土为安的那一天。
以案释法
一、唐书全是否有权利请求继续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中唐书全对于公安机关断定自己的女儿是自杀表示不能接受,于是二十多年来多次提起上诉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当地公安机关在没有明显证据的情况就断定唐德清是自杀,而面对尸检报告以及其他众多证据态度却模棱两可,这放在谁身上都说不过去。
既然尸检报告显示,唐德清的胃里没有农药残留,就不能断定她是喝药自杀。况且被害人的女儿都明确表示看见杨建春掐住自己母亲的脖子了,为什么不继续查下去呢?
如果说判定杨建春杀人没有直接证据,那么说唐德清自杀也是没有直接证据的,既然前者不能下结论,那么后者也值得商榷。
唐德清的父亲唐书全多次上诉,既是一个父亲为女儿打抱不平,也是在捍卫法律的正义和公平性,希望法律早日还他们公道。
二、村支部想让杨建春和唐书全私下解决是否违法?
在本案中,村里不希望事情继续发酵,于是想让杨建春和唐书全私下解决。是否可以这样做?这样做又是不是合法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因此,村支部想让杨建春和唐书全私下解决这一举动不算违法。但本案相对来说比较复杂,一方面,公安机关并没有判定唐德清就是杨建春杀的,能不能算刑事案件还有待商榷。
另一方面,村支部并没有强制双方和解,且两人都没有在和解书上签字,也就算不上和解了。
三、唐德清6岁女儿的话是否能作为证据?
在本案中唐德清的女儿说,因为自己当时只有6岁,所以民警表示自己说的话不能作证。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明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类人不具有证人能力:一是精神病人,二是因为年纪太小不能在法庭上正确表达意思的人。
唐德清的女儿当时只有六岁,再加上受到一定的刺激,她说的话的确不能作证,这一点当地民警并没有说错,但篡改唐德清女儿说的话却也不可取。
只是可惜的是,案发当时也只有唐德清的女儿一个目击者,如果她的话不能作证,那么唐书全老人的愿望何时才能实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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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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